前文我曾說過不讓女兒上學的事。我雖然不否認老師為孩子成長所付出的努力,但學校教育很難做到因材施教,而且在應試教育的影響下,學校在扼殺孩子個性方麵“殺傷力”太大。可是因為女兒需要集體生活,需要玩伴,所以不得不還讓孩子上學。
孩子的學是上了,我卻一直做著“與學校奪孩子”的鬥爭。戰到疲憊,於是回家上學。在這個特殊的課堂上,孩子有多大的潛力,我們就給她多大的空間,因材施教,因材為學,走的是個性化學習的道路。結果隻有幾個月,孩子就把全年的課程學完了,而且還有充裕的時間盡情地玩耍。
2005年7月10日,因第二天孩子要進行期末考試,下午老師要求學生到校安排考試事宜。吃過午飯依依獨自坐車到校,下午過了5點半仍不見回來。她媽媽打電話到學校,被告知還沒有放學,於是請求接電話的老師轉告依依,給媽媽回電話。依依回電稱,老師要求次日一早6點就到校。
我一聽就火了:“8點考試,6點到校,提前這兩個小時到校幹什麽?實在荒唐。”當時我在龍口市城區租住的房子,從家到學校有幾十公裏,甭說那麽早沒有車,就是有車也要在淩晨4點多鍾就起床,而後趕赴學校。無奈,那天晚上讓孩子住到了一個老師家裏,第二天和那位老師一起去學校。
這件事促使我下決心舉家遷至煙台,讓孩子脫離那樣的學習環境,並決定到煙台後,讓孩子在家學習一年,由我和她媽媽輔導。
“太陽當空照,花兒對我笑。小鳥說,早早早,你為什麽背上小書包?我要上學校,天天不遲到……”女兒曾經唱著這首歌每天早起上學,而現在她是在家上學,不用“背上小書包”,也不用“上學校”,更不用“天天不遲到”了。
早晨起來,從臥室到廚房,吃完早飯後從廚房到書房。書包是不用背的,因為書都在書房的書桌上放著;路是不用走的,因為“學校”就在家裏;“遲到”也是不用擔心的,因為幾分鍾的時間就可以從被窩到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