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約翰·D.洛克菲勒,美洛克菲勒財團創業人約翰·D.洛克菲勒之子,是美國著名的企業家。但他認為父輩創造出來的財富,不能白白地交給子女揮霍,應該從小就要對他們那種坐享其成、追求享受、不願勞動、耽於歡樂的富家兒女常犯的通病加以根治。為此,他對自己的幾個孩子在用錢的管理上十分嚴格,明確規定錢必須通過自己的一番“勞動”才能取得。他要求五六歲的孩子去幹他們力所能及的事情,然後視“勞動”業績付給他們相應的報酬。他讓七歲的勞倫斯和九歲的納爾遜擦全家的皮鞋,報酬為短靴每雙五美分,長靴每雙十美分。他又讓孩子們在院內的空地上開墾種菜,要求他們自己選擇品種進行播種、施肥、澆水、鋤草,收獲後再按價收購他們新鮮的萵苣、黃瓜、南瓜和西紅柿等,還把多餘的蔬菜讓他們拿到市場上去出售。由此洛克菲勒讓孩子們親身品嚐到勞動的艱辛和收獲的喜悅。使孩子們從小就懂得,一個有出息的人絕不能依賴父母或別人,而應該靠自己的勤奮去創造未來。
洛克菲勒家族是富有的,但洛氏第二代、第三代都深深懂得,仰仗父輩的財產、滿足於現狀、隻圖享樂的人,事業上是不會積極進取的。過去,正是因為有一種拚命奮鬥、不斷創造的精神,才使父輩和自己富有起來。為了做到讓孩子們不亂花錢,洛氏家族還專門製訂了一個家規:要求他們花錢時必須記賬,每筆費用都要寫明日期、金額和用途等,有的還要附上票據,佐以證明。即使有限的錢,也必須合理開支,不準亂花,每當下次需要領款時要交出賬本,供大人審查無誤後,方可領錢。此外,洛克菲勒還要求孩子們任何時候花錢都要做到留有餘地,不能超支和囊空,違者必將受到嚴責。洛克菲勒對子女如此苛刻,要求其實並不是在乎孩子花錢的多少,主要在於去掉那種擺闊氣、顯威風、大手大腳揮霍浪費的不良習氣,養成自尊、自強、自律、自信的好習慣。因為這是千金也難以換來的一種代代相傳的精神,這也是使洛克菲勒家族長葆富有的傳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