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字叔夜,譙郡銍縣(今安徽宿縣西南)人,是魏晉南北朝時著名的玄學家和文學家。他幼年喪父,由母親和兄長撫養長大,自小養成開闊、灑脫的個性和學風。他喜歡讀老子、莊子的著作,對玄學頗有研究,且喜歡寫文章、彈琴唱歌。他是曹操的曾孫女婿,做過中散大夫,後來司馬氏控製政權,他便隱居不仕以示抗議。他與阮籍、山濤、劉伶、阮鹹、向秀、王戎六人結成“竹林之遊”,議論時政,切磋玄學,抨擊名教,號稱“竹林七賢”。他藐視權貴,公然與司馬昭政權決裂,後來以思想罪為司馬昭所害,年僅四十歲。他一生寫了不少富有哲理性的玄學論著和文辭優美的作品,後人輯有《嵇康集》,其中《家誡》一文談到了他的家庭教育理念。一反在其他論著中抨擊名教的態度,嵇康在《家誡》中表達了他以儒家名教教子做人處世的道理。
他告誡子女說:“人沒有誌向,就不能算是人。”要求子女從小就要樹立遠大誌向,將樹立誌向作為做人的基本要求,而且是首要的要求。
他對其子說:“你一定要做有德行的君子,在這個混濁不分善惡的世界,為人處世一定要謹慎行事,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想好事情的利害關係、前因後果之後才能做出選擇,付諸行動。做事情要講仁義,不做不仁不義無恥害人的事;要與人為善,對人有禮貌、謙讓之心,不斤斤計較,爭奪利益;應當謙恭、虛心,多向人學習,不可自視高大;要區分廉與恥,做清廉的人,不可因貪圖享受而幹壞事,有損自己名譽和社會;要做一個忠烈的人,有氣節,愛國愛民。”
他不允許子女打聽別人的私事,要求他們在外麵要少管閑事,不要惹是生非。他要求子女在與人交往中要注意禮節,既不要強行勸別人喝酒,也不要接受別人硬勸自己喝酒,端起酒杯,裝出醉醺醺的樣子就行了。千萬不可以酗酒,以免貪杯誤了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