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到6歲,重點關注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
生活能自理,是孩子走向獨立的起點。其實,在孩子成長的每一個階段,他們都需要學會自己解決可以自理的事情。如果在本該自理的各個階段,卻沒有掌握這個階段的基本技能,或者在思想上總是依賴大人,那麽,他們就不可能真正走向獨立。
孩子如果沒有在幼兒階段養成生活自理的習慣,越到後麵就越難自立。從2歲以後,在每一個成長階段,孩子都有自己的成長任務,在日常生活中都有自己能夠獨立完成的一些事情。比如,一個2歲半左右的孩子,可以自己吃飯、自己背書包、自己整理玩具等;4歲左右的孩子,可以自己洗臉刷牙、自己洗澡、自己上廁所、自己整理衣服和床、自己清洗盤子等;6歲左右即將進入小學的孩子,可以自己整理書包、自己做一些簡單的食物、自己疊被子和衣服等。
2.讓孩子學會為自己負責,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父母確實應該無條件地愛孩子,但是這種愛,不是大包大攬,更不是幫孩子做出他需要做出的每一個決定。孩子的人生隻能是自己做主,任何大人都永遠無法代替。否則,他的人生將留下很多遺憾,甚至會是殘缺的。
凡是孩子自己能夠做主的事情,大人可以幫助他,但是最後決定權在孩子自己。遇到困難,我們可以多鼓勵他,試試看自己可不可以想辦法,如果實在想不到辦法,我們可以幫忙提供幾個辦法,供孩子思考和選擇。
等到孩子嚐試了,如果還是需要大人的幫助,就讓他指揮大人該如何幫助。通過這種方式,孩子一直在思考,同時也會明白,這件事情始終是他自己的事情,而非家長的事情,他需要對自己的事情負責。
3.鼓勵孩子的獨立行為,讓孩子在試錯中增強自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