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娛樂文化業,北平市政當局的施政重心在於公共娛樂場所的管理和娛樂內容的風化檢查,具體負責部門是市政府下設的社會局、警察局、衛生局。
南京國民政府的成立,被當時很多人認作是新時代的開始,北平市因應社會文明進步的要求,製訂了一些富有新意、帶有科學性的法令條文,對市民的娛樂活動有一定的正麵影響。從這個角度講,市政當局的管理思路和管理內容已有別於過去,故稱其為“新”。
市政管理條例明言:娛樂場所“就有衛生、消防及安全等項設備”[2]。北平的娛樂場所,不論是傳統的還是新式的,都得配備消防器材,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衛生方麵的規定更具體,查證今天北京檔案館的檔案,在民國北平市政府第142號令上有這樣的記述:“查本市公共娛樂營業場所,關於通氣采光設備,大都不合標準,尤以廁所建築簡陋,公用麵巾及所售飲食物極為不潔,均足影響市民健康,本局曾經分別調查,填有記錄詳表。”[3]由此可見市政當局已把民眾健康放在了相當重要的地位,並依此製定相關的衛生條例。對於與顧客的健康有密切關係的飲食衛生更有嚴格要求,“一切飲食用具每次使用後須以沸水衝洗或經其他有效方法消毒後方準再用;不沸之水及不潔食物不準供給顧客”[4]。衛生條例中甚至規定了各娛樂場所應提供給顧客的空間,每人“至少須在三五立方公尺”(約合英製124立方尺)以上[5]。此外,還規定了室內的溫度、采光,“必須有適宜之調溫設備;於適當處所必須懸掛溫度計至少一個以上並須隨時作溫度之檢查;必須有人工換氣裝置或將門窗按時開啟以便放入新鮮空氣,倘已有之門窗流通空氣不足時須增加及改良之”[6]。最主要的是“新鮮空氣之換入量及室內空氣之溫度、濕度、速度必須調製適宜以使顧客不感氣悶、過熱、過冷為標準”[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