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城區由於胡同的縱橫交錯,使之形成了如迷宮般的獨特城市空間。本文主要想探尋一下這個地區的居民生活從近代以前到近代是如何演變的,以及所謂老北京人的北京地方社會獨特的自我意識與這種變化有何種關係。
因為北京是首都,所以形成了以貴族或外地出身的官員為主的紳士層和基層地區人民層兩種對比鮮明的階層。這也可以從居民的住房麵積或實際生活水平的統計調查中得到證實。北京基層人民生活水平明顯低於同時期上海人的生活水平。因此,北京出現了兩個極端階層,一個是外地出身的官員、專職人員等高收入層和大多數的僅高於最低收入線以上的低收入層。
這些北京的基層人民,與其說是一個單一的集團,不如說是一個各種集團的集合體。大約有600多個會館和工所可以體現各個集團的存在。這是在中國其他任何一個地方都無法找到的、北京所獨有的特征。這些集團大體可分為同鄉會、同業會和體現民族特性的旗人、回民等民族集團等。他們各自保持集團內部一致,並與其他集團共存。
他們的世界並非是一個互不兼容的封閉世界,而是通過廟會這種公開聚會的形式進行相互交流,達成市民共識。在此種意義上,妙峰山廟會發揮的作用尤為引人注目。各個集團組織以碧霞元君為信仰對象,並參與進香,形成了共同體的紐帶。
國家是如何對待這種地方社會的思想世界的呢?筆者認為至少在清代,國家是認可他們的自律性體製的,如施堅雅所說,在“非正式的統治”框架下,允許基層地區人民的多種社會集團存在,並尊重他們的自律性體製。但是到了近代,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義和團事件以後,國家致力於動用警察來維護首都治安,對社會所有部門,甚至對清潔工都要動用警察來直接管理。以地區居民共識為基礎的自治領域從此便消失了,地區的社會集團隻有順應國家權力,才能得以存在。這種國家權力專製在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或日本侵占時期的“新民會”時達到巔峰。一切都要按照法律實行統一管理,以“自治”為名的“官治”無異於從“非公式性的統治”轉向“公式性統治”。老北京人的自我意識在這種情況下自然而然應時而生。“老北京人”的意識的另外一麵,對外地人的“反感”,而對自己的地區社會的依戀,就在這樣的曆史條件下產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