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安全管理製度預案
幼兒園應當建立重大自然災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災、暴力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如果發生重大傷害時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案例 ××幼兒園應急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現製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兒童傷害事故處理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組員:××× ×××
二、兒童傷害事故處理相關人員工作內容及要求
第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積極做好兒童傷害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幼兒人身安全。(責任部門:兒童傷害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第二,認真落實安全工作責任製,做好幼兒教育教學活動和幼兒園組織的校外活動,以及園內的園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安全工作。(責任人:後勤主任、保健醫)
第三,加強幼兒安全防範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責任人:保健醫、各班班師)
第四,幼兒園要加強對園舍、場地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不留隱患。(責任人:後勤主任、保健醫)
第五,幼兒園在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或者組織幼兒園校外活動時,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每個環節的安全工作,做好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履行安全職責,確保不發生兒童傷害事故。(責任部門:兒童傷害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第六,兒童傷害事故發生後,依法處理幼兒傷害事故,保護幼兒、幼兒園的合法權益。(責任人:後勤主任、保健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