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尊重生命的管理——園長衛生保健工作管理能力的提升

一、園長在衛生保健工作中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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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園長是衛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園所內的衛生保健工作。一般來講,幼兒園園長衛生保健工作指導能力的提升,可以從衛生保健工作計劃的製訂、衛生保健工作的原則與內容、衛生保健工作的評價與反饋三個方麵入手。

衛生保健工作是幼兒園保健人員的工作任務與職責,同時也涉及幼兒園工作的各個方麵,如總務後勤、班級教育管理等。幼兒園領導應充分重視這項工作,在管理中要注意發揮專職保健人員在某方麵的專長,並使班級保教工作與專職人員的工作緊密結合,使衛生保健工作的任務和目的真正落實到幼兒身上,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幼兒園應將衛生保健工作置於管理的重要位置。幼兒園要有一名領導主管衛生保健工作,並作為園領導實施衛生保健工作的助手;同時還應建立起一支包括班組保教人員、後勤炊事人員等的積極分子隊伍,在組織上保證衛生保健工作的開展和落實。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涉及麵廣,它與全體工作人員都有關係。管理者應廣為宣傳,高度重視,通過崗位責任製、衛生保健工作考核評比等製度和措施,將有關人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確定下來,協調各部門,促進衛生保健人員落實、監督指導工作。

園長應明確自身對衛生保健負有的領導責任。 《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及《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等係列文件,從“法”的高度明確了衛生保健工作在幼兒園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幼兒園管理者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衛生保健工作,不僅要了解衛生保健工作的意義和任務,更要清楚衛生保健工作的內容構架。總體來說,園長對園所衛生保健工作具有以下職責。

第一,了解衛生保健部門對衛生保健工作的基本要求,認真落實、監督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製度、食品安全製度的實施;定期對園內工作進行檢查與指導;清楚園內衛生保健工作狀況;明確園內衛生保健工作發展的目標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