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與內容
“目標與內容”項目由四個子項目組成,分別為適宜性、整合性、明晰性、基於幼兒興趣與經驗。由表11-4可知,全國集體教學質量中目標與內容的得分為4.83分,尚未達到“合格”水平(5分)。由表11-5可知,“目標與內容”的質量主要集中在最低要求水平與合格水平,不適宜水平占10%,而優秀水平隻占5%。
表11-4 “目標與內容”項目得分的描述性統計
表11-5 “目標與內容”項目得分分布情況
1.適宜性
集體教學的活動設計與實施中,最主要的是活動的目標製定和內容的選擇上是否適合幼兒的身心特點。《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中根據幼兒的身心發展特點對不同年齡段不同領域的課程設定了相應的目標。而且指出在實施中要關注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整體性、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因此,在目標的設定與內容的選擇上同樣應適合幼兒不同年齡特點與不同領域的課程特點,而且應顧及不同幼兒的個體差異。
由表11-4可知,該子項目得分為4.76分,未達到“合格”水平。由表11-5可知,樣本班級得分主要集中在合格與良好水平,優秀水平的比例隻有2%,不適宜水平的比例高於整個項目的分布比例,高達19%。
2.整合性
幼兒發展的整體性決定了幼兒教育活動的綜合性或整合性,所以,目標定位過於單一的集體教學(如單純進行事實性知識的記憶或某種技能的機械訓練)或內容上單純的分科教學被認為是不適宜的。這裏的“整合性”包括三個層麵:第一,在教學目標的整合上,主要考察該集體教育活動在目標上是否體現出對幼兒全麵發展的關注。一般來說,幼兒的全麵發展包括:身體的發展(包括動作技能的發展),認知的發展(包括知識的增長和思維能力的發展),情緒/情感的發展,社會性/個性的發展。第二,在教學內容的整合上,主要考察教學內容是單純的分科教學,還是涉及多個課程或學科領域。根據我國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課程包括五個大的領域:健康(體育和健康常識)、語言、科學(數學和自然科學)、藝術(音樂和美術)、社會。第三,主要考察內容與目標之間的關聯性,即教育教學內容是否適合目標並緊密圍繞目標或核心任務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