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說詞的概念及特點
解說詞是對人物、畫麵、展品或旅遊景觀進行講解、說明、介紹的一種應用性文體,采用口頭或書麵解釋的形式,或介紹人物的經曆、身份、所做出的貢獻(成績)、社會對他(她)的評價等,或就事物的性質、特征、形狀、成因、關係、功用等進行說明。其作用有兩點:一是發揮對視覺的補充作用,讓觀眾在觀看實物和形象的同時,從聽覺上得到形象的描述和解釋,從而受到感染和教育;二是發揮對聽覺的補充作用,即通過形象化的描述,使聽眾感知故事裏的環境,猶如身臨其境,從而達到情感上的共鳴。
解說詞的特點如下:
一是知識性。通過解釋和說明對象“是什麽”和“怎麽樣”,使人們對其從不知到知,從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從知之膚淺到知之深刻,甚至從中悟出某種道理,因此,解說詞具有較強的知識性。
二是說明性。解說詞是配合實物或圖畫的文字說明,便於觀眾一目了然。一般用不多的文字把實物介紹給觀眾,使觀眾借助簡明的文字介紹,對實物或圖畫獲得深刻認識。
三是順序性。解說詞是按照實物陳列或畫麵推移等順序編寫的。陳列的各實物或各畫麵有相對的獨立性,反映在解說詞裏,應該節段分明,每一件實物或一個畫麵有一節或一段文字說明。在書麵形式上,或用標題標明,或用空行表示。
二、解說詞的種類
解說詞一般可分為風景名勝解說詞、實物圖片展覽解說詞、影視新聞紀錄片解說詞等。
三、格式與寫法
標題:或直接直觀,如“嶗山風景解說詞”;或作藝術性提煉,如“好山好水出奇石(某奇石藝術展解說詞)”。
前言:介紹事物的名稱、價值、意義等。常有表示歡迎的內容。(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