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報告的含義與特點
教育研究報告,是對研究工作的目的、過程和成果的概括和總結,是報告情況、建議、新發現和新成果的文獻。研究報告主要內容討論的是做了什麽研究,怎樣做的以及研究的結果與結論,是教育研究工作全過程的縮影[5]。研究報告的主要特點有[6]:
1.規範性
為了利於實證研究過程與成果的表述及交流、檢索,研究報告在寫作的格式上有較嚴格的要求,對報告的組成部分及各個部分的敘寫方法都有一些具體的規定。
2.新穎性
研究報告所表述的內容應為某項實證研究所取得的新的成果,既包括新的研究方式或方法,也包括新的研究結論。
3.客觀性和準確性
研究報告中所表述的內容必須真實、客觀,研究結論要有可信的數據資料或事實材料的支持。結論解釋也應有嚴謹的邏輯依據。總之,各種內容都應是真實可靠的,而不是主觀臆測的。
根據研究報告的性質不同,可以將研究報告分為量的研究報告與質的研究報告。量的研究報告主要以對數據資料的統計分析結果及其討論為主要內容,數量化、表格化、邏輯性強是其表達結果的主要特征,報告的格式十分規範且相對固定,各個部分相互之間界限十分分明。質的研究報告則主要以對文字材料的描述和定性分析為主要特征。報告的結構既沒有嚴格的規範,也沒有十分固定的格式。在內容上,描述和分析、資料與解釋之間的界限也不十分明顯。一般來說,質的研究報告的篇幅也比量的研究報告的篇幅要長,報告中所體現的主觀色彩也較重。國家標準GB/T7713-1987中有關研究報告的規定主要是對量的研究報告而言。質的研究報告的撰寫方法請參閱“第九章 質的研究方法”。
(二)教育研究報告的撰寫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