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桌椅
桌椅是兒童在幼兒園遊戲、學習、進餐、飲水時都要使用的家具,是兒童使用最多的家具之一。
合乎衛生要求的桌椅能培養兒童良好的坐姿,控製脊柱彎曲異常及近視眼的發生,與兒童身體的正常發育有著密切的關係。
桌椅的衛生要求是:適合兒童的身材,有利於形成良好坐姿,減少疲勞的產生,保護視力,不妨礙兒童正常的生長發育;安全、堅固、美觀、造價經濟,不妨礙教室的清掃。
1.坐姿
正確的坐姿是脊柱正直,寫字時頭部不過分前傾,不聳肩,不歪頭;兩肩之間的連線與桌緣平行,前胸不受壓迫,大腿水平,兩足著地,保持身體穩定而不易產生疲勞的體位;眼睛與桌麵上書本的距離一般為30~35厘米,幼小兒童可稍近;血液循環通暢,呼吸自如,下肢的神經幹不受壓。
坐姿可根據重心的不同分為前位坐姿和後位坐姿。前位坐姿是指上體重心落在兩坐骨結節上或其前方的姿勢;後位坐姿是指上體的重心落在坐骨結節之後的姿勢。前位坐姿時,伸直軀幹的骶棘肌肉、背闊肌、背長肌及斜方肌等持續緊張,很快出現疲勞;而後位坐姿由於背部有依靠,則少有這種情況。一般來說,後位坐姿適用於休息、聽講和看書,而寫字、畫畫時必須采取上體稍微前傾的體位。
2.桌椅的尺寸
桌椅的尺寸應根據兒童的身高及其上、下部量的比例確定。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麵。
(1)椅高(或椅麵高)。椅高是指椅麵前緣最高點距地麵的垂直距離。適宜的椅高應與小腿高相適應,等於腓骨點頭高或再低1厘米,腳掌能平放在地板上,大小腿成90°,膕窩下沒有明顯壓力。椅麵過低或過高都會使兒童坐姿不穩定,產生疲勞。
(2)椅深。椅深是指椅麵前後方位的有效尺寸。兒童就座時大腿的後2/3~3/4應置於椅麵上,小腿的後方應留有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