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報道是指那些在一段時間內,就某一不斷發展的新聞事件而寫成的一係列報道的總和。這些報道,不在同一天刊播發表。
其優勢在於:
1)可以設置懸念,對讀者產生吸引力。
2)可以對報道進行整體的策劃,使得報道更加井井有條。
3)能夠把一些片麵的報道整合成全麵的深度報道,使每一篇作品的深刻性大大增強。
連續報道的寫作特點有如下四點:
1)每一篇報道都對前一篇報道在內容要素上給予有力的補充。
2)每一篇報道都有一種內在的一致性。報紙對連續報道要有相應的規劃,要求每篇體現一致的寫作風格。
3)每一篇報道都留有一定的餘地。每一篇報道要考慮新聞事件的未來走向,不要把話說得太滿,也不能在事實沒有定論的時候妄下結論。
4)每一篇報道都相對獨立。每一篇報道起碼應該說清楚一個方麵的問題或者一個時段內的新聞事實。
例如,1999年12月17日起《現代快報》的連續報道《記者暗訪遭強行拘留》、《記者法官誰在說謊》、《為什麽法官打人反成“護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