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我們以兩篇作品為評析對象,體味一下網絡評論評析的要領。
作品一:
網上“惡搞”有悖和諧理念
張碧湧 (光明網評論員)
刊播網站:光明網
首發日期:2006年11月27日
作品網址:http://www.gmw.cn/content/2006-11/27/content_513840.htm
文章正文
今年以來,“惡搞”幾乎成了互聯網上最流行一個新詞語。針對網上“惡搞”愈演愈烈的現象,許多有識之士紛紛提出批評意見。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越來越多的網民對“惡搞”的消極影響有了清醒的認識,“惡搞”之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遏製。然而,也有一些人對反對網上“惡搞”不以為然,認為這是小題大做、大驚小怪。最近,有的互聯網站負責人甚至公開宣稱“‘惡搞’是好事,是和諧社會的一個代表”,並且表示要“將‘惡搞’進行到底”。這些論調,使不少網民的思想產生了新的混亂。
在舉國上下大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建設和諧的網絡文化,營造和諧的網絡氛圍,對於互聯網的發展至關重要。那麽,網上“惡搞”究竟是不是“和諧社會的一個代表”?這是一個必須明確回答的問題。隻要我們認真分析“惡搞”的對象、手段和內容,並與和諧理念的要求相對照,就會得出否定的答案。
網上“惡搞”的顯著特點之一,是對“搞”的對象不加限製。也就是說,不管什麽人、什麽事都可以拿來“搞”。和諧理念強調以人為本,要求社會成員之間公平正義、誠信友愛。“惡搞”則隻從自己的喜好出發,全然不顧別人的感受。有人說:“現在工作壓力、生活壓力這麽大,娛樂一下還不行嗎?”不錯,人人都有娛樂的自由,但絕對沒有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的權利。互聯網是一個開放的空間,傳播效應很強,網上“惡搞”和自己關起門來開玩笑有著根本的區別,用“自娛自樂”來為“惡搞”開脫是解釋不通的。一些人肆無忌憚地拿別人來“惡搞”,並且輕描淡寫地說這是“幽默”,但卻從來不把自己作為“惡搞”的對象,由此可見,他們自己也是不接受這種“幽默”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公民道德的一條底線,也是做人最起碼的良知。為人處事最講究將心比心,而“惡搞”恰恰缺失了一顆尊重別人的善心,這與和諧理念所倡導的仁愛思想是格格不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