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希臘時期開始,戲劇就分出了兩大類型,即悲劇和喜劇。到了18世紀,悲劇與喜劇的嚴格分野已經逐漸打破,人們從實際生活出發,認為在悲劇和喜劇之間,應當還存在著一種中間態的戲劇,因此一種中和了悲劇與喜劇的特點,在情緒表達上趨於和緩的戲劇開始出現,這就是悲喜劇,或曰正劇。
亞裏士多德認為,悲劇的主人公是模仿比實際生活好的人,而喜劇的主人公則是模仿比實際生活壞的人。悲劇給人的感受是悲憫和恐懼,而喜劇給人的感受則是滑稽與可笑。
悲劇往往表現人的境遇從好到壞的變化過程,主人公由於受到主、客觀條件的製約,願望和追求難以實現,而在真與假、美與醜、善與惡的對立衝突中,主人公遭遇了他不應該遭遇的厄運,最後多以死亡或失敗結束,因此造成了美的事物或有價值的事物的毀滅,從而使整個過程具有了象征性意義和嚴肅、莊重、崇高的意味,使人們產生憐憫和恐懼雜糅的悲壯情緒,這便是悲劇。像古希臘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英國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李爾王》,都可謂典型的悲劇作品。
戲劇的第二大類型是喜劇,喜劇是民間娛樂目的的體現,它不拘一格,表現靈活,往往通過內容與形式、動機與效果、主觀與客觀的矛盾,展示出人與事物滑稽、荒唐與可笑的一麵,通過巧合、誤會、誇張、變形等手法,引人發笑,並用笑聲嘲弄、貶抑、揭露和否定假、惡、醜的東西。像古希臘阿裏斯托芬的《蛙》,英國莎士比亞的《仲夏夜之夢》,法國莫裏哀的《慳吝人》等。
正劇又稱悲喜劇,正劇以普通人為主人公,以日常生活矛盾為戲劇衝突,從中反映深刻的社會意義。這種類型的戲劇以俄國契訶夫的係列劇為代表,如《三姊妹》《櫻桃園》《海鷗》及挪威易卜生的《玩偶之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