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德國學前教育的產生和發展大致可分為兩個時期。第一時期是最初20年,此時期主要是為解決婦女勞動就業,幼兒無人看管的問題,各地紛紛建立了不少私立的,冠以各種名稱的學前教育設施,其目的是保護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且多為季節性設施。20年代中期以後,受英國幼兒學校的影響,在1824年的《一般學校新聞》中重登了倫敦幼兒學校協會的創立宗旨,以及1826年懷爾德斯平的著作被譯為德文。為與本國產業革命的發展所帶來的社會政治、經濟的變化相適應,德國的學前教育開始得到真正而且快速的發展,但絕大部分仍屬慈善機構,各邦政府並未從財政上給予必要的資助且公開地貫徹著維持社會秩序的立場,並不熱心支持,同英、法政府較為支持的立場形成鮮明的對照。
(一)保育所、托兒學校和幼兒保護機構
在德國的學前教育設施中,其中最早也最應給予注意的,乃是侯爵夫人巴烏利勒(Pauline,1769—1820年)所設的“保育所”。她從人道主義的立場出發,從1799年開始就致力於貧民救濟工作。1801年為貧民所設的救濟所裏包括孤兒所,1802年受法國帕斯特萊夫人在巴黎創辦的“育兒院”的啟發,在多特蒙德設立了一座保育所(Pflegeanstalt),作為其救濟工作的一部分。
這個保育所招收的對象,是母親從事日間農業勞動並已斷奶的1~5歲的嬰幼兒,保育所開放時間是從初夏到農忙期,每天上午6點到下午8點。巴烏利勒托兒所把重點放在幼兒的健康上,有良好的衛生條件和營養豐富的飲食,大力提倡戶外運動。作為農忙時的托兒所,教育隻是處於附帶和從屬的地位,教育內容有語言訓練、唱歌、社會道德訓練和生活規律的培養。
巴烏利勒托兒所是德國最早出現的幼兒保育和教育設施,它揭開了德國幼兒教育史上光輝的一頁。作為貧民救濟政策中的一部分,在19世紀一二十年代開始大量發展。1810年在哈達斯萊賓成立了“保姆學校”,1812年左右,市民學校和免費學校的校長們在萊比錫成立了這個城市最早的托兒所,1810年在石勒幾亞和威斯特代林出現了“夏季學校”,這是一所簡易的農忙期托兒所。這些托兒所的教育內容和方法,幾乎同巴烏利勒的托兒所完全相同。在迪謝爾多夫,1821年頒布了一條政令,允許“初等學校的教師及退職教師的寡婦”在自己家裏開辦監督和教育6歲以下幼兒的“保育學校”,這種學校更具有托兒所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