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撞擊、摔打、墜落、擠壓、摩擦、穿刺、拖曳等造成的人體閉合性或開放性創傷和骨折、出血及休克、失明等,現場救護的基本方法有止血、包紮、固定、搬運四個方麵。
1.止血
可采用壓迫止血法、止血帶止血法、加壓包紮止血法和加墊屈肢止血法等。
手指壓迫止血法(指壓法):指壓止血法隻適用於頭麵頸部及四肢的動脈出血,但時間不宜過長。
(1)頭頂部出血。在受傷一側的耳前,對準俗稱“小耳朵”上前方1.5厘米處,用拇指壓迫(在太陽穴附近)動脈,如圖3.13所示。
圖3.13
(2)上臂出血。一手抬高傷員患肢;另一手四個手指對準上臂中段內側壓迫動脈(即常規測血壓的地方)如圖3.14所示。
圖3.14
圖3.15
(3)手掌出血。將上肢抬高,用兩手拇指分別壓迫患者手腕部的動脈(即平時搭脈搏的地方),如圖3.15所示。
(4)大腿出血。在腹股溝中稍下方,用雙手拇指向後用力壓迫股動脈,及時進行包紮,如圖3.16所示。
圖3.16
圖3.17
(5)足部出血。用兩手拇指分別壓迫足背動脈和內踝與跟腱之間的脛後動脈,如圖3.17所示。
2.包紮
有外傷的傷員經過止血後,就要立即用急救包、紗布、繃帶或毛巾等包紮起來。
如果是頭部或四肢外傷,一般用三角巾或繃帶包紮,如果沒有三角巾和繃帶,可以用衣服和毛巾等物來代替。
如果是四肢外傷,則要根據受傷肢體和部位采用不同的包紮方法。
3.固定
骨折是一種比較多見的創傷。如果傷員的受傷部位出現劇烈疼痛、腫脹、變形以及不能活動等現象時,就有可能是發生了骨折。這時,必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條件,迅速、及時而準確地給傷員進行臨時固定。常見的骨折是四肢骨折和脊柱骨折,根據骨折的不同部位,可采用相應的方法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