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生產實習實訓安全教育教程

5.5 數控機床電氣維修實習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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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驗室是教師與學生進行教學實驗和科研實驗的場所,一般不作他用。

(2)進入實驗室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製度,愛護公物,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吃東西、亂扔紙屑雜物、隨地吐痰、嚴禁大聲喧嘩、打鬧。

(3)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器材,應由專人保管,登記建賬,實行管理責任製,做到賬、物相符。嚴禁隨意搬動,拆卸改裝。對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責任。

(4)實驗室儀器的存放,必須合乎放置要求,整潔有序,便於檢查使用。必須注意防塵、防潮、防震、防凍等。

(5)實驗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工具一般不外借,如實驗室之間相互調劑使用,經實驗室管理人員批準,辦好手續,方可外借,用完後要及時歸還。

(6)非本實驗室人員到本實驗室做實驗,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批準。

(7)實驗儀器設備應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學生實驗未經教師批準,不得連接電源,不得私自啟動設備。做實驗時,要在教師的監督下嚴格按照教師上課所講的實驗步驟及方法進行,以免接錯線路,損壞設備。如出現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時上報實驗室管理人員,填寫報單(包括丟失或其他事故),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賠償。

(8)學生實驗結束後,由輔導教師檢查儀器設備有無損壞等情況,教師簽字後,方可清理桌麵,整理好儀器。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認真如實填寫使用記錄。

(9)實驗室要有定期安全檢查製度,明確責任人,做好防盜工作。備齊防火器材。最後離開實驗室者,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以及室內存放的高壓容器等,杜絕安全隱患,確保實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