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錯誤操作致壓模擠手事故
1.事故經過
如圖2.116所示,某廠某工班負責加工一批鐵櫃。韓某、馬某被安排用油壓機為一批鐵板壓製V形槽。韓某、馬某商量後進行了分工。韓某負責入料,在劃線對準V形胎模後通知馬某,馬某得到指令後操作油壓把手衝壓。工作一段時間後兩人都熟悉了流程,放鬆了警惕。某次韓某入料時馬某正與另一個人打招呼,未聽清吩咐便操作了壓杆,韓某的右手被3mm的鐵板下胎模擠傷,造成三指骨折。
圖2.116
2.事故原因
違章作業:違反了壓力機嚴禁一人入料、一人操作的操作規定。操作時思想麻痹,無協調配合。
3.防範措施
職工操作時要嚴格執行壓力機安全操作規程。小型板壓件操作應按工藝規程製定合理有序的安全加工措施,嚴禁一人入料、一人操作。
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時嚴禁思想溜號,兩人協作時要搞好配合。
案例二 違規調整壓刀位置,造成左手橈骨骨折
1.事故經過
2001年9月17日晚上約22:30分,某工廠擠塑車間6#工位操作工劉某在操作設備生產時,發現吸塑輔助壓模架壓刀移位。當時設備已經處於自動生產狀態,劉某在沒有停機的情況下,左手伸進危險區域對壓刀位置進行調整修正,被迅速下行的輔助壓模架壓著左手小臂,造成左手橈骨中段骨折。
2.事故原因
(1)違章操作。
1)根據現場分析及與當事人談話得知,當晚劉某未能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擅自對安全門及行程開關進行捆綁(短接),使設備在運行狀態下,失去了安全連鎖功能。
2)當壓刀移位需調整時,沒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要求停機進行。
以上兩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管理鬆懈。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麵:車間管理層對安全生產重視度不夠、安全培訓教育不夠和監督管理力度不夠。當事人安全意識淡薄,在設備異常情況下違章操作,歸根結底是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做得不夠。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重視程度不夠和監督管理不力,反而認為短接聯鎖開關對生產進度有利,長時間就形成了習慣性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