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企業應用文寫作實訓

項目一 企業黨政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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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公務文書簡稱公文。公文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公文是指黨政機關公文,又稱法定公文、通用公文。黨政機關公文是黨政機關實施領導、履行職能、處理公務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2012年4月16日聯合印發,於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關於公文處理工作的法規性文件,標誌著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走向規範化、製度化、科學化。廣義的公文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處理公務活動時按照一定程序和格式形成的書麵材料的總稱,包括通用公文、專用文書(如外交文書、軍事文書、法律文書、財經文書、科技文書等)、公務常用文(如計劃、總結、調查報告、演講稿等)。

《條例》中規定的公文種類共有15種: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複、議案、函、紀要。

按照行文方向劃分,有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上行文是指具有隸屬關係的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送的公文,如請示、報告等。

平行文是指同一組織係統的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的來往公文,如函等。

下行文是指具有隸屬關係的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發送的公文,如決定、通知、通報、批複等。

公文按緊急程度可劃分為特急、急件、一般文件三類;按秘密等級可劃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類。

公文的格式、行文規則等詳見本教材附錄部分。

本項目包括中小企業常用的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函、紀要7種文書的寫作訓練。

學習目標

能力目標

能夠模仿例文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

能夠根據材料完成常用公文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函、紀要的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