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年政策法規和標準

一、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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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部署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工作思路,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積極性,降低創業準入的製度性成本,營造公平規範的發展環境,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的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

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指導原則是:

(1)流程簡化優化。整合養老投資項目報建手續,優化養老機構相關審批條件,精簡辦事環節,加快業務流程再造,明確標準和時限。沒有法律法規或規章依據以及能夠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申請信息的,原則上不再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管理依法合規。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規範養老服務行業管理,確保養老服務和產品質量,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服務環境。

(3)服務便捷高效。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製度。促進辦事部門審批和服務相互銜接,讓群眾辦事更方便、創業更順暢。

(4)政策銜接有效。強化服務意識,推動各項扶持政策相互銜接、落地管用,增強政策針對性操作性,切實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提高服務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