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年政策法規和標準

二、《關於加快推進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建設的通知》

字體:16+-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體育總局、銀監會等共10部委於2014年9月發布了(發改投資〔2014〕2091號)就我國養老服務專業(職業)人才培養等方麵問題明確提出:“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健康與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建立人才充分有序流動的機製,各類機構工作人員在職稱評定、科研立項、技能鑒定、職業培訓等方麵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