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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黨建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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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曆來重視黨的建設工作。早在1939年10月毛澤東同誌在《發刊詞》中指出:“建設一個全國範圍的、廣大群眾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鞏固的布爾什維克化的中國共產黨。為了中國革命的勝利,迫切地需要建設這樣一個黨。”[1]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作出《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創新基層黨建工作,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係,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引導廣大黨員積極投身改革事業,發揚‘釘釘子’精神,抓鐵有痕、踏石有印,為全麵深化改革作出積極貢獻。”95年來,黨在不同時期對黨建工作有不同要求和內涵,實踐發展無止境、解放思想無止境、黨的建設無止境。歸根結底:黨的建設是中華民族實現偉大複興的重要法寶。

黨建工作是黨的建設的簡稱,黨的建設包括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製度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純潔性建設等,它具有鮮明的黨性與實踐性,指導黨在不同時代不同情況下的工作與活動。

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三大範疇是黨在長期的建設實踐中形成的。改革開放以來,黨又高度重視製度建設,十六大進一步強調將製度建設貫穿於黨的建設的各項工作之中;十七大又鮮明提出反腐倡廉建設這個範疇;十八大時,增寫了加強黨的純潔性建設,從而將黨的建設的總體布局完善為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製度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純潔性建設“六位一體”,使黨的建設的內容和範疇更加符合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