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報道起源於報紙。這種報道形式在20世紀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震撼資本主義世界的經濟危機中蓬勃發展起來,到20世紀40年代趨於成熟。當時的報紙受到電子媒介的挑戰,為了保護自己的地位,便利用自身優勢,開始探索深度報道。這種嚐試大大拓寬了報紙的競爭領域,贏得了新聲譽。20世紀60年代,電視媒體開始嚐試深度報道,最具代表意義的是美國CBS的王牌新聞節目《60分鍾》,曆經近半個世紀長盛不衰,其製片人唐·休伊特提出的“把新聞當故事講”的理念至今被奉為嚐試報道的圭臬。
伴隨著我國電視新聞改革的不斷深入,電視深度報道在我國迅速崛起,成為電視新聞傳播領域的一支勁旅。1980年7月12日,中央電視台《觀察與思考》節目開播,開啟我國電視深度報道的先河;1987年7月5日,當時的上海電視台開辦了深度報道類新聞欄目《新聞透視》。1993年後,大規模的電視新聞深度報道開始出現。當年5月1日,《東方時空》創辦,其子欄目《焦點時刻》對深度報道做了不少有益的嚐試;1994年4月,中央電視台又在晚間推出了《焦點訪談》,很快受到觀眾的肯定和歡迎,並在全國各地掀起一股“焦點熱”;1996年5月17日,《新聞調查》正式開播,成為迄今為止中央電視台播的片長最長、最有深度的新聞欄目。
一、電視深度報道的內涵
相對於動態消息而言,深度報道是一種全麵、深入的新聞報道形式。一些有代表性的定義或解釋有:
深度報道是運用解釋、分析、預測等方法,從曆史淵源、因果關係、矛盾演變、影響作用、發展趨勢等方麵報道新聞的形式。[1]
深度報道是一種闡明事件因果關係、預測事件發展趨勢的報道形式,不僅要說明新聞發生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而且還要分析它的意義,預見事件的發展和影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