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重建中的反思:重新理解曆史唯物主義

一、感性具體、抽象規定、思維具體和實踐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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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認識的過程看,人的認識要經曆兩個階段,即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過程具有內在的邏輯,這就是從感性具體經過思維抽象而達到思維具體。馬克思認為,認識有兩條道路:第一條道路是“完整的表象蒸發為抽象的規定”;第二條道路是“抽象的規定在思維行程中導致具體的再現”[3]。這兩條道路首尾相接,構成“感性具體—思維抽象—思維具體”的否定之否定過程。

感性認識屬於對事物的表象、外部聯係的認識。問題在於,人的感性認識不同於動物的感覺活動,它始終同人所特有的認識圖式相聯係。人的感覺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是沒有理性參與的純粹的感覺,它始終受既定的認識圖式的製約,而且主體的價值觀念和社會關係也無不滲透並影響著感性認識的形成。正如馬克思所說:“五官感覺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曆史的產物……憂心忡忡的窮人甚至對最美麗的景色都沒有什麽感覺;販賣礦物的商人隻看到礦物的商業價值,而看不到礦物的美和特性;他沒有礦物學的感覺。”[4]

理性認識是人們借助於抽象思維對感性認識進行加工、整理、概括而形成的對事物的本質、內部聯係的認識。理性認識包括抽象規定和思維具體,不僅表現為概念、判斷和推理的形式,而且還包括由概念、判斷和推理所組成的理論體係。理論體係是思維反映存在的係統形式,其任務就是把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在思維中從總體上具體地再現出來。

在感性認識中形成的感性具體使置於人的感官麵前、具有感性規定性的具體事物,通過人的感覺和知覺在人腦中形成一個“完整的表象”、“直觀的整體”,即形成了對事物外部聯係的整體印象。從感性具體到思維具體需要經過抽象這一中介。所謂抽象規定,是指思維通過對感性具體的分析所抽取出來的一個個單一的規定性,尤其是本質規定;思維具體則是指在抽象規定的基礎上複製、建構出來的理性具體,“是許多規定的綜合,因而是多樣性的統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