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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文】 木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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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禎

造活字印書法

伏羲氏畫八卦,造契,以代結繩之政,而文籍生焉。黃帝時,蒼頡視鳥跡以為篆文,即古文科鬥書也;周宣王時,史籀[1]變科鬥而為大篆;秦李斯損益之而為小篆;程邈省篆而為隸。由隸而楷,由楷而草,則又漢魏間諸賢變體之作。此書法之大概也。或書之竹,謂之竹簡;或書於縑帛,謂之帛書。

厥後文籍浸廣,縑貴而簡重,不便於用,又為之紙,故字從巾。按:《前漢·皇後紀》已有赫蹄紙。至後漢,蔡倫以木膚、麻頭、敝布、魚網造紙,稱為蔡倫紙。而文籍資之以為卷軸,取其易於卷舒,目之曰“卷”。然皆寫本,學者艱於傳錄,故人以藏書為貴。

五代唐明宗長興二年,宰相馮道、李愚請令判國子監田敏,校正九經,刻板印賣,朝廷從之。鋟梓[2]之法,其本於此,因是天下書籍遂廣。

然而板木工匠,所費甚多,至有一書字板,功力不及,數載難成,雖有可傳之書,人皆憚其工費,不能印造傳播後世。有人別生巧技,以鐵為印盔界行,內用稀瀝青澆滿,冷定,取平火上再行煨化,以燒熟瓦字排於行內,作活字印板。為其不便,又有以泥為盔界行,內用薄泥,將燒熟瓦字排之,再入窯內燒為一段,亦可為活字板印之。近世又有鑄錫作字,以鐵條貫之作行,嵌於盔內界行印書。但上項字樣,難於使墨,率多印壞,所以不能久行。

寫韻刻字法

先照監韻內可用字數,分為上平、下平、上、去、入五聲,各分韻頭校勘字樣,抄寫完備。擇能書人取活字樣製大小,寫出各門字樣,糊於板上。命工刊刻,稍留界路,以憑鋸截。又有如語助辭“之”“乎”“者”“也”字,及數目字,並尋常可用字樣,各分為一門,多刻字數,約有三萬餘字。寫畢,一如前法。今載立號監韻活字板式於後。其餘五聲韻字,俱要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