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的。“書法無隱”之所以受到稱讚,董狐之所以被譽為“良史”,恰恰證明史學上有與此相反的事物的存在。劉知幾撰《史通》,有“直書”、“曲筆”兩篇,概述了唐初以前史學發展中這兩種作史態度的存在和對立。
劉知幾講“直書”,還用了“正直”、“良直”、“直詞”、“直道”這些概念。“正直”是從史家人品方麵著眼,“良直”是從後人的評價著眼,“直詞”主要是就史文說的,這些都是“直書”的表現。“正直”的表現是“仗氣直書,不避強禦”、“肆情奮筆,無所阿容”。而“齊史之書崔弑,馬遷之述漢非,韋昭仗正於吳朝,崔浩犯諱於魏國”,都稱得上“成其良直,擅名今古”。至於“敘述當時”、“務在審實”,是謂“直詞”。同樣是“直書”,在表現程度上、客觀效果上,以及在史學上的影響方麵,並不完全相同。
劉知幾論“曲筆”,還用了“舞詞”、“臆說”、“不直”、“諛言”、“謗議”、“妄說”、“誣書”、“曲詞”這些概念。“不直”無疑是“直”的反意;“舞詞”、“臆說”、“妄說”是指史家極不負責的行為;“諛言”是阿諛奉承之言,“謗議”、“誣書”是誹謗、汙蔑之詞,“曲詞”是歪曲、曲解之說,都是有明確目的的“曲筆”行為。“曲筆”的目的也有種種表現:或假人之美,借為私惠;或誣人之惡,持報己仇;或阿時,或媚主;或掩飾自家醜行,誇張故舊美德。概而言之,不外是為了謀財、謀位、謀名。可見,“曲筆”作史者,在表現形式上和所要達到的目的上,也有種種不同的情況。
關於“直書”與“曲筆”對立的根源,劉知幾從理論上提出了兩點認識。首先,他從人的“稟性”出發,認為這是“君子之德”與“小人之道”的對立。他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