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史學的理論遺產:從過去到現在和未來的傳承(第一卷)

古代史家怎樣對待史書體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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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豐富的史書體裁

史書體裁是史書編撰形式的重要方麵,也是中國曆史編纂學上的一個重要問題。在這方麵,中國古代史學家不僅在具體做法上有很多創造,而且在理論的說明上也有不少值得重視的論點。批判地總結這一部分遺產,對今天的史學工作,尤其是對今天的史書編著工作,是很有意義的。

成書於唐高宗顯慶元年(656年)的《隋書·經籍誌》,把中國曆史文獻分為甲、乙、丙、丁,即經、史、子、集四部。其中史部包含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係、簿錄13類。以後的目錄學家,大多沿襲這種分類並不斷有所損益。至清代修撰《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書有15類。在這許多不同種類的史書中,包含著豐富的史書體裁,顯示了我國古代史家講求史書編撰形式的優良傳統和輝煌成就。

史書體裁是史書的主要表現形式。在中國史學的童年時期,曆史記載的形式比較簡單,主要有記言、記事兩種。隨著史學的不斷發展,一方麵記言、記事這兩種古老的體裁繼續存在,另一方麵記言和記事相結合的史書逐漸多了起來,因而一些新的體裁不斷出現,如編年體、紀傳體、史評體、典製體、文征體、紀事本末體、學案體以及圖和表,等等,使我國史書在編撰形式上呈現出多彩多姿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