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史學有鮮明的審美要求。這種審美要求在文史不分的階段表現得十分突出,後來文史分途,史學依然保持著這種審美要求。從編年體史書的創造、發展,到紀傳體史書、典製體史書、紀事本末體史書的先後出現,史書不斷展現出在外在結構上的美的創造。至於在敘事上的審美要求,更是一些優秀史家所關注的。中國史家重視敘事,人們也多以“善序事理”的史家為“良史”。然而,作為史文表述來說,“善序事理”也有種種不同的表現和特點。
班彪推崇司馬遷的史文表述,說他“善述序事理,辯而不華,質而不野,文質相稱,蓋良史之才也”[31]。所謂“善序事理”,包含了幾個方麵的特點:一是善辯而不浮華;二是質樸而不粗鄙;三是內容、形式相稱。後來班固繼承了班彪的思想,又吸收了其他人的一些評價,寫道:“然自劉向、揚雄博極群書,皆稱遷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32],這是強調了所述內容的翔實可靠、沒有粉飾之詞。總的來看這兩個評價,前者所強調的主要是史文的形式,後者是把史文的形式和內容都說到了,而且都有很高的評價。可見,“善序事理”,並不僅僅是史文表述的問題。
西晉史家陳壽,在史學上也是被稱為有“良史之才”的史家。史載陳壽“撰《魏吳蜀三國誌》,凡65篇。時人稱其善敘事,有良史之才”[34]。唐初史家評論陳壽說:“丘明既沒,班、馬迭興,奮鴻筆於西京,騁直詞於東觀。自斯已降,分明競爽,可以繼明先典者,陳壽得之乎!”[35]根據後者評論,或許可以認為,陳壽的“善敘事”是表現在“奮鴻筆”“騁直詞”這兩個方麵。東晉史家幹寶也被稱為“良史”。史載幹寶“著《晉紀》,自宣帝迄於湣帝,五十三年,凡二十卷,奏之。其書簡略,直而能婉,鹹稱良史”[36]。顯然,“直”是針對所述內容說的,“婉”是就史文表述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