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後現代主義的文化邏輯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詹姆遜把越來越多的注意力投向對後現代文化的研究。他先後發表了一係列有關後現代文化的論文,其中最著名的是1984年發表的他稱為後現代問題“分析論綱”的《後現代主義,或晚期資本主義的文化邏輯》,1991年他將有關這方麵的論文結集出版,並以此標題作書名。他的後現代文化理論主要內容可從以下三方麵加以概述。
首先是關於“後現代”的界定問題。詹姆遜明確肯定“後現代”是與“現代主義”時期在表現性質上有重大區別的一個新的時期或時代。他接受了威廉斯文化唯物主義的“文化主導因素”論,認為一個社會的文化係統是多種文化因素並存的,既有過去文化的殘留因素,又有處於萌芽狀態的新文化因素,而支配、決定該係統文化基本性質的文化因素則是文化“主導”(dominant)因素。他把這一觀點應用於分析當代資本主義文化的新變化上,認為隻有抓住當今社會文化的主導因素,才能正確判斷當代資本主義文化的性質是否已發生重大變化。他指出,作為一種文化形態的現代主義,曾在20世紀30至40年代有過它的鼎盛時期。那時,它是開始從邊緣地位向中心轉移,40年代以後,它逐漸上升為社會主導性文化因素,50年代現代主義已躋身於意識形態中心地位,它的代表人物如畢加索、喬伊斯、卡夫卡等已被稱為“大師”,他們的作品已被定為“經典”,這一時期明顯屬於現代主義階段。但50年代以後,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現代主義在社會文化中的地位急劇衰退,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出現了文化上的斷裂(dical break)。一種趨於通俗化、大眾化、雜亂無章、異質共存更遷就於個人經驗的“新”文化(相對於現代主義的高雅文化而言)迅速發展起來,並以鋪天蓋地、不可阻擋之勢上升到文化的主導地位,成為一個文化新時代的標誌,這就是“後現代主義”。它“在意識形態上和美學上同現代主義決斷”[223]而完全另起爐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