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邁耶把格式塔心理學美學擴展到聽覺藝術領域,並企圖把它與信息論相結合的話,那麽埃倫茨韋格(Anton Ehrenzweig,1908—1966年)則運用格式塔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同時來分析視覺藝術與聽覺藝術,並注重把格式塔心理學美學與精神分析學美學融合起來,取得許多重要成果,進一步推動了該派美學的深入發展。
埃倫茨韋格曾在維也納學習法學,並於1938年獲得法學學位。後來他遷居英國,曾在倫敦中心藝術學校任教。在美學方麵,他的主要著作有:《對藝術視覺與藝術聽覺的精神分析》(1953年)、《藝術的潛在次序》(1961年)等。
一 用精神分析學補充格式塔美學
埃倫茨韋格對格式塔心理學美學的基本原理持讚賞的態度,認為它有助於理解藝術現象。他指出:“格式塔理論要人們相信人類的心理,尤其是藝術家的心理,總是力圖找出最簡單、最穩定和最緊湊的模式。”[1]也就是說,格式塔心理學總結出來的完形趨向律不論是對於藝術家還是對於普通人,都是有效的。埃倫茨韋格認為,對於每一件藝術品,我們應當把它作為一個整體加以全麵的掌握。而對於藝術家,則應當高度注意作品的有機整體性,也就是說,使作品成為一個“優格式塔”。藝術家“必須考慮作品的一切細節之間的關係以及諸細節與整個結構的統一。我們希望一位優秀的指揮在指揮一部交響樂時不僅能根據每一細節的毗鄰部分來處理這一細節,而且能把它作為整個交響樂的結構的一個組成部分來處理它”。[2]這種看法充分體現了格式塔心理學的有機整體觀點。
不過,他補充說,僅僅在理性的領域內,上述要求是無法達到的,它隻是個“絕無可能實現的理想。這種對藝術品的全麵的掌握是絕不可能由意識對形式的分析來充分實現的”。[3]我們知道,無論是考夫卡、邁耶還是阿恩海姆在運用格式塔心理學原理分析藝術和審美現象時,都是在理性的領域內加以分析的。也就是說,在他們看來,不論藝術家在創作藝術作品,還是欣賞者在觀賞藝術作品時,他們都是處在清醒狀態中,以理性的眼光依據格式塔心理學的一些基本原理來創作和欣賞的。而埃倫茨韋格則吸收了精神分析學美學的重要研究成果,企圖結合精神分析學美學來實現格式塔心理學美學所提出的目標。因此,他寫道:“精神分析告訴我們,藝術創造是在心理的、深邃的、無意識層次上獲取營養的。藝術家比起一般人更善於自由地駕馭自己受壓的內驅力,而且能在這過程中用神奇的審美欣賞次序及和諧來引導它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