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納德·邁耶(Leonard Meyer,1918—2007年)是美國音樂學家,芝加哥大學音樂教授。他把格式塔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用於分析聽覺藝術,並融合了信息論美學的某些基本觀點來分析音樂作品,進一步推進了格式塔心理學美學的發展。他的代表作是《音樂中的情感與意義》(1956年),此外還著有《音樂中的意義和信息論》(1957年)、《關於音樂中的價值和偉大的一些評論》(1959年)、《音樂,藝術與觀念》(1967年)、《音樂之解釋:論文和研究集》(1973年)等。
如果說,阿恩海姆主要是以視覺藝術為對象闡述了一係列格式塔心理學美學理論的話,那麽邁耶則以聽覺藝術為對象,進一步擴展了格式塔心理學美學的範圍,深化了該派美學。
一 音樂也是格式塔
邁耶首先認為,音樂事件也和視覺藝術中的種種對象一樣,是一個格式塔,它們是作為一個有機整體而存在的。他指出,音樂事件是一個整體事件,它們隻有“在最低的構造水平上才存在。它們並不是孤立的,而是更大的整體的部分而已。這就是說,音樂的可能發生的結果是一個按規律構造起來生動的統一體,它被我們稱為主旋律的一部分……這些更大的統一體,它們是較高的構造水平上的結果,但是現在是更大的音樂片斷或語言學的段落或詩的一節的部分。依此推之,它們又是整個音樂作品或整個文學作品的一部分”。[1]在這段話中,邁耶清楚地表述了這樣幾個思想:第一,音樂事件是一個生動的統一體,它的構成是有規律可循的;第二,作為一個統一體的音樂事件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作為一個更大的整體的部分而存在的;第三,各種音樂事件在構造水平上有高低之分,一般說來,音樂事件的更大一些的統一體具有較高的構造水平。顯然,邁耶的這些看法的立足點是格式塔心理學的有機整體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