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美學史 第1卷 古希臘羅馬美學

第五節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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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拉斯除了從宏觀上討論了古今和希羅關係等古典主義根本原則外,還就與詩本身一係列有關的問題,例如詩的功能、詩人的修養、詩的創作、詩畫雕刻的比較等方麵進行了討論,並提出了比較具體的可以切實奉行的準則。

一 詩的功能:寓教於樂

就詩的功能而言,賀拉斯除了崇尚詩的社會道德教育功能外,還主張其有娛樂的功能。這點,一方麵在理論上與亞裏士多德的觀點是比較一致的;另一方麵又和他本身的經曆和所處的社會狀況有關,從而在他的思想中,教育功能和娛樂功能雙方達到相對平衡。

首先,他強調詩歌的教育功能。指出戲劇的歌唱隊,應該堅持作為一個演員的作用和重要職責。在表演藝術上必須精益求精,所唱的詩歌必須能推動情節,並且和情節配合得恰到好處。它必須讚助善良的人物,給以友好的勸善規惡,糾正暴怒,愛護疾惡的善心。讚美簡樸的飲食,讚美有益的正義和法律,讚美敞開大門的閑適生活。它還應該保守信托給它的秘密,例如不將劇中某個人物的秘密泄露給敵人,請求並禱告天神,讓不幸的人重獲幸運,讓驕傲的人失去幸運。[69]由此可見,賀拉斯通過文藝作品,所宣揚的都是當時羅馬社會的一些世俗的道德。這裏更多地顯示出斯多葛主義的影響。

其次,教育功能和娛樂功能相結合。賀拉斯在注意到詩的教育功能的同時,也肯定它的娛樂功能,主張詩歌既要對生活有所幫助,也要給人以快感,兩者不可偏廢:

詩人的目的在於教益或在於娛樂,

或者在詩中使娛樂和教益相結合。[70]

在確立詩歌的教育娛樂的雙重功能的同時,又提出一係列的方式方法,以求更好地實現這些功能。首先是內容要簡明扼要,這樣讀者才能記住,從而收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