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幾章,我們分析了文化殖民產生的主體性根源和主體性表現,我們把這一根源和表現概括為三個方麵:自我主體、權力主體和身份主體。也就是說,文化殖民主義的實施不僅在主體性上有充分的體現,而且文化殖民主義的緣起也與主體性有實質性的牽連。通俗地講,文化殖民也是主體性“惹的禍”。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哪裏有權力,哪裏就有反權力;哪裏有殖民,哪裏就有非殖民化。但非殖民化、反對文化殖民,並不是要完全消解主體性,事實上,主體性是無法消解的,它是人生存的一個重要維度。後殖民主義理論雖然批判主體主義哲學,但並不一概反對主體性,認為在反文化殖民的過程中,仍然需要主體性重建,隻不過這種主體性已不完全是主客二分意義上的主體性,而是主體間性意義上的主體性。賽義德就把主體意識作為文化間平等交流的決定性基礎;多爾邁並不認為所有的主體性都接近“黃昏”,他要批判的是占有性的主體性;哈貝馬斯要重建交互主體性以“挽救”主體性;阿蘭·圖海納力圖重建“主體政治”以“保衛主體”;吉登斯把“解放政治”視為“他者的政治學”,意欲恢複“自主性原則”。在整個反文化殖民的過程中,仍然要重建主體性,以構建平衡的文化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