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兩晉南北朝起居注的撰寫
起居注、實錄、國史,是中國古代官修本朝史的三種重要形式。
所謂起居注,唐代史家給它下了這樣的定義:“起居注者,錄紀人君言行動止之事。”又說:“漢獻帝及晉代已來,起居注皆近侍之臣所錄。”[1]唐初,史官褚遂良同唐太宗有一段對話,可進一步說明起居注的性質:
貞觀十三年,褚遂良為諫議大夫,兼知起居注。太宗問曰:“卿比知起居,書何等事?大抵於人君得觀見否?朕欲見此注記者,將卻觀所為得失以自警戒耳。”遂良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記人君言行,善惡畢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不聞帝王躬自觀史。”[2]
由此可見,起居注是史官或近臣記帝王言行之書,具有原始記錄的性質,其記事原則是“善惡畢書”。
今查《隋書·經籍誌》史部、《新唐書·藝文誌》史部著錄,可知兩晉、南北朝時期,起居注的撰寫頗受重視。《隋書誌》著錄兩晉起居注二十一種(其中《元康起居注》重複著錄,實為二十種),《新唐誌》著錄兩晉起居注二十二種。前者無《永平起居注》、《崇寧起居注》,後者無《元康起居注》、《隆安起居注》,但多出兩種《晉起居注鈔》。南朝劉宋時劉道薈匯集《晉起居注》,二誌皆有著錄,前者作三百十七卷(原注曰:梁時有三百二十二卷),後者作三百二十卷。這可證明南朝時人們對整理、保存起居注的重視。
《隋書·經籍誌》史部、《新唐書·藝文誌》史部著錄南北朝起居注的情況多有異同,略見下表:
續表
從上表可以看出三個問題:一是南北朝時期南、北官修史書都重視起居注的撰寫,尤其是北魏起居注多至三百餘卷,說明其史官製度的健全;二是與東晉並存的十六國,有的也撰寫了起居注;三是由於社會的動**,起居注的散失嚴重,由此想到曆史上不論是官府還是私家,其搜求典籍、整理文獻的種種努力,對於中華文明之曆史記錄的傳承是多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