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學

三、家史與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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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史和各種名目的別傳的大量湧現,也是這個時期社會曆史的特點在史學上的突出反映,也是門閥的政治要求和意識形態在史學上的表現形式。

劉知幾《史通·雜述》篇說:“高門華胄,奕世載德,才子承家,思顯父母。由是紀其先烈,貽厥後來,若揚雄《家牒》、殷敬《世傳》、《孫氏譜記》、《陸宗係曆》。此之謂家史者也。”這裏,劉知幾道出了家史的性質,它主要出自“高門華胄”,它的作用是“思顯父母”、“貽厥後來”。但他舉出的揚、殷、孫、陸四例,是把家史同譜牒合而論之的。《隋書·經籍誌》史部以家史入“雜傳”類,因家史多以“家傳”為名。今從《隋誌》,舉而論之。

《隋書·經籍誌》雜傳類自《李氏家傳》以下,至《何氏家傳》止,共著錄家史二十九種,多為兩晉南北朝人所撰,如《王朗王肅家傳》、《太原王氏家傳》、江祚《江氏家傳》、裴鬆之《裴氏家傳》、曹毗《曹氏家傳》、範汪《範氏家傳》、紀友《紀氏家傳》、明粲《明氏世錄》、王褒《王氏江左世家傳》等。南朝梁人劉孝標《世說新語注》引用家傳八種,其中《荀氏家傳》、《袁氏家傳》、《李氏家傳》、《謝車騎家傳》、《顧愷之家傳》五種《隋書》未著錄[78]。這三十四種家史,基本上都已不存,其中少數幾種在《世說新語注》也隻存片言隻語。但是,如前文所說,《宋書》和《魏書》的列傳,往往以子孫附於父祖而傳,一傳多至三四十以至五六十人,從中不難窺見這種家傳的形式。

《隋誌》在家傳中還著錄了明岌《明氏家訓》一種,說明“家傳”、“家訓”有內在的聯係。《明氏家訓》所記內容,已不可詳論。從今存北齊顏之推所撰《顏氏家訓》來看,“家傳”重在講家族曆史,“家訓”重在講家門風教。炫耀家史和重視家風,對於每一個具體的“高門華胄”來說,正是“紀其先烈,貽厥後來”的兩個相互配合的方麵。顏之推在《顏氏家訓·序致》篇開宗明義地寫道:“吾今所以複為此者,非敢軌物範世也,業以整齊門內,提撕子孫。夫同言而信,信其所親;同命而行,行其所服。”“吾家風教,素為整密。……故留此二十篇,以為汝曹後車耳。”[79]顏之推長期生活在南朝,後入北齊,從他的這些話中,可以看出當時南北門閥地主所以如此重視家史撰述的社會原因,以及這些家史撰述又怎樣反轉過來影響當時的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