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形態的發展是自然曆史過程”是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提出的。為了弄清問題,我們先來考察一下德文原文以及中譯本。
在德文版《資本論》中,馬克思的原話是:Mein Standpunkt,der die Entwicklung der ?konomischen Gesellschaftsformation als einen naturgeschichtlichen Prozeβ auffaβt。這段話應譯為:“我的觀點是把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理解為自然史的過程。”郭大力、王亞南的譯本把這段話譯為:“我的觀點,是把經濟社會形態的發展,理解為一個自然史的過程。”[1]中央編譯局的譯本把這段話譯為:“我的觀點是: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是一種自然曆史過程。”[2]對照德文原文,我們認為,郭大力、王亞南的譯法較為準確。這是因為,把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理解為”自然曆史的過程,並不是說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就“是”自然曆史的過程。
為了進一步明確問題,我們再考察一下1983年中央編譯局根據馬克思本人修訂的法文版《資本論》(第一卷)翻譯的中譯本。在這裏,馬克思明確指出:“我的觀點是: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同自然的進程和自然的曆史是相似的。”[3]顯然,馬克思把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理解為自然曆史的過程,並不是說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本身就是一種自然曆史過程,而是說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與自然史具有相似的一麵。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在法文版《資本論》第一卷中把具有“相似”的一麵這層含義說得更明確、更突出了。
由此,我們不難做出判斷:馬克思本人從來沒有說過社會形態發展是自然曆史過程,即使把“社會形態”換成“社會經濟形態”,認為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是自然曆史過程,也不是馬克思的本意。馬克思的本意是指,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可以從“自然的進程和自然的曆史”方麵來理解,因為社會經濟結構、運行機製,特別是社會工藝過程同自然進程、自然曆史有相似之處。顯然,把社會發展說成是“自然曆史過程”是一種誤解,這裏至少發生了這樣幾個思維“跳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