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作海案件始末揭秘 被冤枉殺人後遭刑訊逼供
河南村民趙作海,1999年因同村趙振晌失蹤後發現一具無頭屍體而被拘留,隻因兩人曾發生衝突,警方認定無頭屍體係趙振晌,凶手是趙作海。後來,趙作海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誰曾想到,就在“殺人犯”趙作海服刑11年後,“死者”趙振晌突然回到村裏。趙作海案件始末是怎樣呢?下麵小編為您揭秘。
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趙振晌的侄子趙作亮到公安機關報案,其叔父趙振晌於1997年10月30日離家後已失蹤4個多月,懷疑被同村的趙作海殺害,公安機關當即進行了相關調查。
1999年5月8日,趙樓村在挖井時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無頭、膝關節以下缺失的無名屍體,公安機關遂把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於5月9日刑拘。
1999年5月10日至6月18日,趙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趙作海犯故意殺人罪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省法院經複核,於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準商丘中院上述判決。
2010年4月30日,趙振晌回到趙樓村。經調查,1997年10月30日夜,趙振晌攜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向趙作海頭上砍了一下,怕趙作海報複,也怕把趙作海砍死,就收拾東西於10月31日淩晨騎自行車,帶400元錢和被子、身份證等外出,以撿廢品為生。因2009年患偏癱無錢醫治,才回到村裏。
2010年5月5日下午,省法院決定啟動再審程序。2010年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遞交了對趙振晌身份確認的證據材料。2010年5月8日下午,省法院召開審委會,認為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是一起明顯的錯案,宣告趙作海無罪,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