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之所以是馬,是因為它具有馬的本性;之所以是良馬,是因為這種本性表現得最集中、最充分。如果一匹馬根本不具有馬的特性,形狀像牛,叫聲如豬,跑起來如狗,這不是馬而是怪物。這種使馬成為馬的特性,是馬這個種所具有的類本性。所以生物中種的關係是個體與類的關係。類本性是一種自然性,它不是在個體之外存在的東西,而是個體所固有的自然本性。這是生物長期進化的結果。
可是如果用這種觀點來觀察人類,就會陷入理論誤區。人當然也是動物中的一個類,因此任何個人同人這個類,存在與其他動物相似的關係,即個體與類的關係。從人作為類的角度看,如果一個人不具有人所共有的類特性,例如沒有語言,沒有思維,沒有七情六欲,沒有喜怒哀樂,尤其是沒有勞動能力的潛在可能性與現實性,當然不是人。人要成為人,首先從種的角度看,應該具有人所共有的東西。可人不同於一般動物,人不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社會存在物。人的最本質的東西不是生物學上的類,而是在物質生產的基礎上組成的社會的成員。所以人的本質,除了人作為類具有的類本質外,最主要的是在社會生活中形成的社會本質。即使是自然本性,也會受到社會的再鑄造而發生變化。所以,人的本質不是永恒的超曆史的,而是具有社會形態的特性。我們隻有通過奴隸製度才能理解奴隸主的殘忍,隻有從資本主義製度才能理解私有者的貪婪。人的本質不能用人的類來解釋,隻有把人放在社會中才能理解人的本質。所以,我們可以說,動物的本性在動物自身,但我們不能說人的本質在人自身。人的本質在於它所依存的社會,也就是馬克思說的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這是人與一般動物的根本區別。一切抽象人性論者都是從這裏陷入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