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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不休的哲學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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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慈根說過:“哲學著名人士和哲學權威,對哲學是什麽和哲學的目的是什麽兩個問題,從來沒有一致的答案。”日本有位哲學家說過一句更尖銳的話,他說對一個哲學家來說,最惡毒的問題莫過於問他哲學是什麽。

這並不奇怪。因為哲學中包含的問題是多方麵的,可以因研究存在哲學被看成就是存在論;可以因突出對認識的研究哲學被認為就是認識論;也可以強調方法,把思維方法視為哲學的本質。在當代,強調人的問題的把哲學稱為人學,強調文化的認為文化是最重要的,而研究語言的認為哲學的語言轉向——語言哲學是當代最重要的哲學。哲學家們像古代印度寓言“盲人摸象”中的一群盲人,各說其是,彼此爭論不休。

依我之見,應該把哲學問題和哲學的本質區分開來。所有的問題中都可能存在哲學問題,從存在到認識,從思維方法到人類認識中的某一個方麵,如文化、語言或其他領域,都可以成為哲學的對象甚至一個時期的熱點,但不能說哲學就是這個。我們不能在哲學所涉及的問題中而要在哲學與各門具體科學的分界中探求哲學的本質。哲學不同於各門具體科學,它不是研究世界某一側麵的規律,而是探求世界的本質和認識與改造世界的途徑。哲學中的門類和問題是很多的,它可以是研究其中的某些哲學問題,也可以是研究一般原則的運用,但隻要它是哲學,歸根結底離不開世界的本性、人與世界的關係以及如何認識和改造世界。哲學本質在不同條件下通過不同的問題表現出來。問題不是一成不變的,可哲學不能被實證化,它作為世界觀和方法論的本性不會變。哲學一旦歸結為某一具體問題的探討,它就不是哲學而是具體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