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化的曆程及其規律研究(精裝)

一、《實踐論》的實踐哲學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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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論》在國內學界一般被公認為是毛澤東最重要的哲學著作之一,1951年在《人民日報》正式公開發表之後,亦受到當時蘇聯哲學界和西方國家一些馬克思主義學者的高度評價。[1]盡管有這些高度評價,但筆者以為,人們對這一著作的認識仍未充分展示其獨特的重要意義。就對其理解而言,盡管自發表以來,人們已對之進行了各種各樣的解讀,但這些解讀總起來說是可以歸之於一種理論哲學傳統之中的,而極其嚴重地忽視了毛澤東哲學之為一種實踐哲學的特質。這些解讀當中,長期流行且最為重要的一種解讀便是將其納入教科書體係中,使之成為其實體性哲學之認識論部分的解讀。這種解讀的實質,在筆者看來,就是將《實踐論》隻作為一種理論哲學的認識論,而極大地忽視了實踐哲學中認識活動或理論活動對於實踐活動的從屬性,從而在這種認識論解讀中,《實踐論》副標題所特意標明的作為一種實踐哲學之“論認識和實踐的關係——知和行的關係”的意義,便無由彰顯了。與之不同,本書在這裏試圖提供一種基於實踐哲學的闡釋,並認為這種闡釋更能把握住毛澤東哲學之實質。[2]

1.實踐哲學與理論哲學在認識論上的對立

重新從實踐哲學認識論的立場闡釋《實踐論》,其必要性便是實踐哲學認識論與理論哲學認識論之間存在著根本性的區別。這兩種認識論的不同,源於實踐哲學與理論哲學的根本區別。關於這種區別,筆者在別處曾有過論述,這裏不作展開,而隻作簡單的引述。筆者的主要論點是:理論哲學和實踐哲學是人們進行哲學思維的兩種可能的理路。這兩種哲學理路是由理論與生活實踐的關係所決定的。一種哲學理路,如果認為理論思維為生活實踐的一個構成部分,理論思維並不能從根本上超出生活,並不能在生活之外找到立足點,認為理論理性從屬於實踐理性,它就是實踐哲學的理路;一種哲學理路,如果認為理論理性可以超越於生活,在生活之外找到自己的阿基米德點,認為理論理性高於實踐理性,它就是理論哲學的理路。基於這種劃分,筆者還論證了,從柏拉圖一直到胡塞爾的西方哲學的主導理路是理論哲學,實踐哲學在亞裏士多德那裏雖然有過重大發展,但終歸未成主流;而中國傳統哲學的主導理路則是實踐哲學,理論哲學雖在古代出現過某種萌芽,但終究未能彰顯。而馬克思哲學屬於實踐哲學的理路,或者說,馬克思是西方現代實踐哲學的奠基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