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名中
生活書店1947年出版
總論:唯物辯證法的任務及其與科學的關係[1]
一、唯物辯證法的史的發展
唯物辯證法的任務。唯物辯證法是探討運動著的物質的存在、運動、變化和發展的一般法則的學問。物質具有複雜的機構和多種多樣的結合,物質的運動亦有無數不同的形態;但是它們具有存在和發展的一般法則。舊哲學中之經驗論者和不可知論者被物質運動的多樣性和複雜性所壓倒,認為事物的本質不可知,一般法則不存在。新哲學——唯物辯證法——在與一切反科學的哲學的爭鬥中,發育成長起來,開辟了認識客觀存在的自然和社會的運動發展的光明大道,它從物質和運動的極端複雜的現象中,抽取它們的本質,指示它們的變化和發展的一般法則,藉此說明它們的過去和現在,指示將來發展的道路和人類社會活動的實踐步驟。
唯物辯證法的範圍。唯物辯證法指示了自然發展的一般法則。人類社會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類社會活動亦是物質運動的一種,所以自然發展的一般法則,唯物辯證法的法則,——亦完全適用於人類社會的存在、運動、變化和發展。所以一方麵近代自然科學家自覺地或不自覺地應用了唯物辯證法的思維方法,使自然科學有了偉大的進展,並且指示了自然科學將來發展的道路;社會科學方麵,在唯物辯證法的指示下,無論在理論方麵或實踐方麵,亦都有了空前偉大的成就,同時,在一切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方麵的新的豐富的成果,亦都反過來證明了唯物辯證法的觀點和法則的正確性,並且大大地充實了唯物辯證法的內容。
人類的思維,是人類認識客觀現實的一種運動,是物質的運動的一種。所以這種認識運動及其本身的曆史發展,亦不能不是遵循著辯證法的。認識是客觀現實的反映。唯物辯證法的法則,是客觀存在的自然和社會發展的一般法則,我們必須遵循唯物辯證法的觀點和法則,才能有正確的認識;我們的思維,才能正確地反映客觀現實。所以唯物辯證法又是唯一的方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