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各種分散、零碎的社會現象看作社會總體運動的有機組成部分,在各種社會要素的有序聯係中揭示社會有機體的內在組織結構,在要素、結構與環境的功能聯係中把握社會有機整體,這就是社會認識中的係統性或整體性原則。
1.社會有機體的係統性
社會本身從來就是一個係統,是一個由多種內在要素以一定方式有序結合而成並具有一定功能的有機整體,一個處於非平衡態從而與外界不斷進行物質、能量和信息變換的開放係統。現代係統方法既關注細節,探幽入微,又注重整體、宏觀把握。它將二者實際地結合起來:在清晰的宏觀背景下和複雜的關係網之中去探幽入微,掌握細節,又在全麵掌握細節的基礎上去掌握總體,勾勒全局,從而對局部、要素與全局、係統方麵都能有清晰、明確的認識。
2.關於社會機體的要素研究及其方法
以係統方法研究社會要素,就是以社會總體為背景和基本參照係去分析並考察社會有機體的各種內在組成部分,把握社會係統的構成要素。社會作為有機整體有著不同於一般生物有機體的特殊複雜性和聚合性。在社會有機體中,一切都是通過人的認識和行為來安排和實現的,都是“自覺的”而不是“自動的”。正是由於這種“自覺性”,社會有機體又具有某些“超有機組織領域”的特征。在不同形式、性質和功能的社會有機體中,社會的自我調控機製及其作用方式也有所不同。而社會有機體之間的差別,又是與社會要素的差別分不開的。因此,要自覺有效地實現對於社會係統的調節和控製,就必須真實正確地認識和掌握社會機體賴以構成的各種要素。
研究社會要素,首先必須確定社會係統的層次與範圍,劃定社會係統的邊界。任何社會係統都一身兼有三任:對於它們由以構成的要素和組成部分而言,它們是總體、整體,是總係統;對於比他們更大的係統而言,他們是構成要素、組成部分,是子係統;在與其下的子係統和其上的更大係統的關係中,它們集“總係統”和“子係統”的特征於一身,是相對獨立的係統。要把握特定的社會係統,就必須把它們納入到與更大的總係統和更小的子係統之間的關係中加以考察。一方麵,借助於更加宏觀的社會總體和社會係統為背景和參照係,確定其社會地位和社會功能;另一方麵,分解其內在組成部分、構成要素,在對其內部的子係統的把握中掌握係統本身。這後一方麵的任務,正是社會認識中的要素研究所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