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即可驗證、可檢驗、可證實性。而這正是近代經典自然科學的最本質規定和要求。一種觀察陳述或假說,隻有得到足夠充分的實證材料或實驗結果的支持,才被認為是科學的。因此,準確性、精確性、確定性、可重複性等,是“實證”的基本內涵。近代自然科學作為科學,無疑是以其實證性為標誌。近代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地理學、生物學等基本的自然科學學科,都由於實驗方法和數學方法的普遍應用而獲得了長足的進步。自然科學研究正是由此而建構起了自己相對獨立的方法論體係。這種方法有效性給了人們一種基本的信念:一旦將它們應用於研究社會現象,對社會問題的研究便當由此而成為科學。總的來看實證思維的認知方式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實證”認知的社會背景。認識的實證化,無疑也是當時資本主義社會穩定發展的客觀要求。18世紀末19世紀初,資產階級革命基本完成,急風暴雨般的大革命過後,社會發展處於相對穩定階段。鞏固、改革、完善與發展,成為當時社會所麵臨的主要任務。高度組織化的社會生產,要求建立結構嚴密的社會體係。定量化的商品流通,對社會組織的嚴密化提出了要求。建構一個結構合理、比例適當、運行協調、行動高效的社會組織係統,要求人們對現實社會及發展趨向進行切實的調查研究。社會改革既為人們實證地認識社會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可能。近代研究的實證方法,就其曆史淵源,直接地可以回溯到19世紀的經驗社會研究。經驗社會研究在當時之所以必要,是由於當時的社會改革麵臨著大量尖銳複雜的社會問題。例如,工業化時期城市居民的迅速增長,貧富的兩極分化,勞動大眾的赤貧化,犯罪率的增長,階級鬥爭的普遍加劇,等等。防治或解決這些社會問題,對作為當時的社會代表的國家(尤其是美、法等發達國家)提出了一種社會要求——用經驗方法研究不同居民集團(階層、階級、尤其是勞動人民和貧民)的生活條件、福利狀況和行為特點等。在改革陳舊社會製度,如教育製度、人民保健製度、地方管理製度和議會製度等方麵,通過統計調查方法進行社會研究,更是顯得重要,成為當時以社會立法和政策修訂為目標和內容的社會改良運動的一部分。當時的社會統計調查已有相當的規模。而且,各種類型的社會情報機構開始分化,各種統計學會也逐步建立起來。遺憾的是,當時的經驗社會研究一直脫離社會學理論,脫離大學,因此未能在推進社會理論研究方麵充分發揮其應有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