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平等(或不平等)可以區分為許多不同的方麵,按照馬克思的觀點,大致可以概括為兩方麵:一是人的自身素質方麵的平等;一是人的社會地位方麵的平等。
人的素質是人在先天遺傳基礎上經過後天的活動而形成的主體活動的自身條件。[1]馬克思主義認為,在人的素質方麵,人與人之間是不平等的,正如同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一樣,世界上也沒有兩個在素質方麵完全相同的人。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從多方麵批駁了杜林關於“兩個人彼此完全平等”的錯誤主張。恩格斯認為,人的活動的自身條件可大致分為三個方麵,在這三個方麵中,人和人都是不同的。
人的生理素質是不平等的。恩格斯指出,“兩個人甚至就其本身而言,在性別上可能就是不平等的”[2],性別上的不平等也就是生理素質的不平等。無論人的體力還是智力,在生理解剖特點方麵都存在差異。馬克思說過,社會主義的按勞分配也是一定意義上的不平等,因為它默認“勞動者的不同等的個人天賦”是“天然特權”[3]。
人的心理素質是不平等的。恩格斯斷言:人與人之間“在素質上存在著巨大的不平等。A果斷而有毅力,B優柔、懶惰和委靡不振;A伶俐,B愚笨”[4]。不僅如此,人的意誌、願望也不可能絕對平等,“兩個意誌的完全平等,隻是在這兩個意誌什麽願望也沒有的時候才存在;一當它們不再是抽象的人的意誌而轉為現實的個人的意誌,轉為兩個現實的人的意誌的時候,平等就完結了”[5]。
人的思想文化素質也是不平等的。恩格斯認為,一般地說,“兩個在道德上完全平等的人是根本沒有的”[6],總是有的道德水平、思想境界高些,有的道德水平、思想境界低些。馬克思認為,社會主義的按勞分配還“默認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而實際上,完全可能存在這樣的情況:“一個人在體力或智力上勝過另一個人,因此在同一時間內提供較多的勞動,或者能夠勞動較長的時間。”[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