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離不開自然,因為社會所需要的一切歸根到底來自自然,自然環境構成了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前提。但是,社會又不同於自然。在自然中,一切都處在無意識的相互作用之中,任何自然事件的發生都不是預期的、有目的的;而在社會中進行活動的,都是有意識的、經過思慮或憑**行動的、追求某種目的的人,任何曆史事件的發生都蘊含著人的意識、意誌和目的。自然現象僅僅是現象,在它的背後沒有思想和利益;曆史現象不僅僅是現象,在它的背後還有思想和利益。一場地震可以毀滅許多城市和眾多人口,但地震隻是自然現象,其中並無思想動機和利益紛爭;一場戰爭也可以毀滅許多城市和眾多人口,但戰爭不僅僅是現象,它從頭至尾貫穿著思想動機和利益紛爭,是一種有目的的社會活動。
唯心主義曆史觀看到了曆史事件所蘊含的人的思想,但它沒有進一步探究思想動機背後的客觀動因,因而把社會的本質歸結於人的意識活動,或者認為社會曆史是“絕對理性”在時間中的展開。唯心史觀誇大了社會的特殊性。社會的特殊性猶如橫跨在自然與社會之間的“活動翻板”,在馬克思之前,即使是堅定的唯物主義者,當他們的視線由自然轉向社會,開始探討社會的本質時,幾乎都被這塊“活動翻板”翻向了唯心主義的深淵。
自然主義曆史觀看到了自然環境對社會的影響和製約作用,但它又誇大了這種作用,把社會的本質還原為自然物質,從而誇大了社會與自然的同一性。正如恩格斯所說:“自然主義的曆史觀……是片麵的,它認為隻是自然界作用於人,隻是自然條件到處決定人的曆史發展,它忘記了人也反作用於自然界,改變自然界,為自己創造新的生存條件”[1]。
唯物主義曆史觀即馬克思主義曆史觀確認社會的自然基礎,認為“任何曆史記載都應當從這些自然基礎以及它們在曆史進程中由於人們的活動而發生的變更出發”[2],但它同時又確認人是社會的主體,認為社會曆史不過是追求著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而已。按照唯物史觀,人類社會對自然物質具有不可還原性,相反,自然物質隻有通過人的實踐活動才能轉化為社會的內在要素從而對社會發生影響和作用;人類社會對人的意識也具有不可還原性,相反,“意識一開始就是社會的產物,而且隻要人們存在著,它就仍然是這種產物。”[3]起初,意識是社會實踐的“直接產物”,而後又成為社會實踐的“必然升華物”,思維的“格”不過是實踐的“格”的內化和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