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精神家園是“活生生”的辯證法。提出並承諾這個命題,既是要求辯證法研究關切人的精神家園,又是要求把人的精神家園升華為辯證法的世界觀和人生觀。自覺地建設“活生生”的精神家園,應當把辯證法研究與人的精神家園建設融為一體。
(一)“自相矛盾”的精神家園
人的精神家園是“自相矛盾”的家園,“矛盾叢生”的家園,因而是“活生生”的辯證法的家園。離開關於矛盾的辯證法,就無法真正地理解和把握人的精神家園。
人的精神家園的矛盾,是由人的實踐的存在方式構成的矛盾,是由人的實踐活動所決定的人對世界的否定性統一關係構成的矛盾,是由人的實踐活動所造就的人的生活的生命活動構成的矛盾。馬克思說,“勞動這種生命活動”,把人與動物區別開來。“動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動是直接同一的”,“人則使自己的生命活動本身變成自己意誌的和自己意識的對象”。“有意識的生命活動把人同動物的生命活動直接區別開來”。[1]這種區別深刻地表現為,“動物隻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和需要來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並且懂得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於對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規律來構造”[2]。這表明,人的“有意識的生命活動”,既是按照“物的尺度”來活動,又是按照“人的尺度”來活動,也就是既要“合規律性”地活動,又要“合目的”地活動。“物的尺度”與“人的尺度”、“合規律”與“合目的”的矛盾,構成人的實踐活動的內在矛盾,也構成人的精神家園的內在矛盾。
人的實踐活動是把人的“非現實性”即“目的性要求”轉化為人的“現實性”,而把世界的“現實性”即“自在的世界”變成“非現實性”。這是實踐活動所構成的“人與世界”的矛盾,也就是人對世界的否定性統一。人對世界的否定性統一的過程,是把人的“生存”變成人所向往和追求的人的“生活”的過程,也就是把非現實的理想變成理想的現實的過程,這又是實踐活動所構成的“理想與現實”的矛盾。人類把理想變為現實的過程,就是實現社會和人的曆史性的進步與發展的過程,也就是個體的獨立性和社會性的雙重化的實現過程。在這種人的雙重化的過程中所構成的“個人與社會”的矛盾,貫穿於人類曆史發展的始終。在人類曆史的發展過程中,任何進步都是以某種退步的形式實現的,片麵性是曆史發展的形式。這是曆史的“進步與退步”的矛盾,也是評價曆史的“大尺度與小尺度”的矛盾。在人類的曆史長河中,任何一個生命個體的存在都是短暫的、有限的,而每個生命個體又總是力圖以自己的生命活動追求人生的最大意義和最高價值。這是“有意識的生命活動”的“短暫與永恒”、“有限與無限”的矛盾,也是評價人生的“有意義與無意義”的矛盾。正是人的實踐活動所構成的“人生在世”的諸種矛盾,使人的精神家園成為“自相矛盾”的家園、“矛盾叢生”的家園,也就是“活生生”的辯證法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