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哲學經典·馬克思主義哲學卷(下)

今天的辯證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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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南斯拉夫還是在國外,辯證法的概念都存在著巨大的混亂。總的來說,許多馬克思主義者關於辯證法和辯證方法的著述是不盡如人意的。原因很簡單,它們不能滿足創造性研究的一些基本要求。它們常常不過是重複那些在以往的學術成果中得到論證的眾所周知的觀點。盡管我們在一些較好的著作中發現了一定程度的進步,但大多仍局限於從當代學術成果中尋找一些新的例證。這些著作至多是在致力於一種新的係統化,這種係統化把先前支離破碎的原則(規律)引入了幾條新的原則(規律),或者把先前沒有獲得這種地位的原則提高到了馬克思主義哲學觀的辯證規律的高度。這種做法給人以一種武斷的印象,但無論是對懷疑主義大師和自然的資產階級理論家而言,還是對大多數致力於把馬克思主義思想的方法和人類實體置於現代水平之上的馬克思主義哲學家來說,這種做法既不是唯一的理由,也不是主要的理由。

大多數關於辯證法的教科書的基本缺陷在於:首先,它們很少關注對這樣一些範疇如發展、進步、對立、質、量、必然性、決定論等等的分析、正確解釋或定義。這些概念仍然是含混不清的、未加定義的和模棱兩可的,而且它們之間的限定也是不充分的,即使是那些定義它們的各種嚐試,在邏輯上通常也是站不住腳的——在多數情況下,它們不是循環論證就是解釋得比原來更加難懂。與此同時,當邏輯分析方法已經取得巨大進步的時候,這些缺陷等於被取消了資格。

其次,這些教科書的第二個主要缺陷在於把辯證原則無批判地、教條地理解為絕對的獨立於人及其經驗的現實規律,這些規律所表達的觀點則被認為是神聖的、普遍的、絕對正確的和已被證明的。矛盾在於,這樣一來,辯證法(它不是把整個世界理解為一些複雜的事實,而是把它理解為一些複雜的過程)也就被當成了一種已經完成了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