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老王,你不要衝動。”王玲的菩薩媽媽勸道。
“爸——”急得不行的王玲也說話了,“他是我男朋友!”
“現在不是了!”王玲的爸爸生氣地說,“他是流氓,我要以流氓罪拘留他,讓他坐牢!”
聽到坐牢的字眼,王玲急得眼淚都下來了,跺著腳說:“你要拘留他,連我一起拘留好了,是我自願的,不是他強迫我的。”
“你……”王玲的爸爸氣得眼睛瞪大如銅鈴,臉上當時紅起來,“你糊塗,被他傷害成這樣,還替他說話?”
王玲說:“他雖然有種種不好,但他對我是真心的,還幫我交十萬的醫藥費。他真的沒犯錯,要有錯,也是我們一起犯的,我也有罪!”
王玲的媽媽對王玲的反水挺反感的,教訓她說:“你少說兩句,不要刺激你爸爸!”
一轉臉,她又勸王玲的爸爸:“你拘留他,玲玲的名聲就毀了。你要長遠考慮些,要替玲玲的將來著想。這是家務事,不是刑事,千萬不要意氣用事。”
如果按刑事案件來審訊,不僅葉全城要受法律的製裁,就是王玲也要配合警察、檢察院和法院的調查。
如果上新聞,搞得全城皆知,麻煩就大了。
以後誰還會娶人流過的王玲為妻?
如果按家務事來處理,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當警官,連自己女兒都保護不好,做人也太失敗,太窩囊了!”王玲的爸爸氣得胸口一起一伏,正義感爆棚,“無論如何,今天他必須坐牢!”
王玲流著眼淚說:“爸,你非要這樣做,你會後悔的!”
“我做事從不後悔!”王玲的爸爸倔脾氣上來,誰的話也不聽,就要拖走葉全城。
葉全城當然不跟他一起走,走就回不來了。雖然王玲向著自己,二人之事的事在警察局會澄清,雙方你情我願的,不存在強丶奸啊,流氓啊之類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