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是“二十四史”之首,全書約七十萬字。最初稱《太史公書》,或稱《太史公記》,從三國時起才稱《史記》。《史記》是我國曆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紀傳體是史書的一種形式,皇帝的傳記稱“紀”,其他人的傳記稱“傳”,其以人物為核心,記錄人物的語言事跡,並以此記錄曆史,因此稱為紀傳體。
在《史記》之前,我國記錄曆史一般使用編年體。編年體就像一張年表,能清晰地看見曆史的脈絡,但很難集中反映同一曆史事件的前後聯係,也不容易看出與重大曆史事件有密切關係的人物事跡。紀傳體是以本紀、列傳人物為綱,以時間為緯,集中反映曆史事件的一種史書編纂體例,因而彌補了這些缺陷。
《史記》從上古時期的黃帝開始,一直寫到漢武帝元狩元年,約三千年的曆史,全書共一百三十卷,包括有本紀十二卷,表十卷,書八卷,世家三十卷,列傳七十卷,共一百三十卷。本紀是曆代帝王的傳記,一些有帝王之實而無帝王之名的人,如項羽、呂雉,也列入本紀。表是用表格排列曆史大事。書則記載禮製、官製及經濟製度等(後世也叫“誌”)。世家記載諸侯和貴族的曆史。列傳記載其他重要的曆史人物(後世也有叫“載記”的)。
《史記》取材相當廣泛。當時社會上流傳的《世本》《國語》《秦記》諸子百家等著作和國家的文書檔案,以及實地調查獲取的材料,都是司馬遷寫作《史記》的重要材料來源。對一些不能弄清楚的問題,司馬遷或者采用闕疑的態度,或者記載各種不同的說法。由於取材廣泛,修史態度嚴肅認真,所以《史記》記事翔實,內容豐富。另外,《史記》也是一部優秀的文學作品,在文學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備受後世推崇。劉向等人認為此書“善序事理,辯而不華,質而不俚(lǐ)”,魯迅稱讚它是“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